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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
| 银 行: |
重庆银行 |
| 服务电话: |
96899 |
| 贷款类型: |
创业贷款 |
| 产品介绍: |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针对本市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由申请人到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通过承贷银行发放贷款,由区县财政贴息的流动资金政策性贷款。包括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农民工创业就业小额贷款。 |
| 产品特色: |
(1)贷款额度高 ;
(2)财政全额贴息 ;
(3)贷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 ;
(4)担保方式全面、灵活 。 |
| 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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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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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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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对象: |
(1)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城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须持有工商、税务、公安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居住证明,其中返乡创业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外出打工证明,劳务经纪人还需提供经纪人协会核发的有效证书;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 内;
(3)有本区县常住户口 ;
(4) 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5)办理了个体经营执照和税务登记 ;
(6)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
(7)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8) 所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微利项目 ;
(9) 贷款用途仅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周转需求 ;
(10) 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
(11)借款人须提供足额的抵押、质押担保或符合条件的保证担保 ;
(12)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贷款流程: |
1.借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批表》;
2.社区居(村)委会审查符合相关规定后,在《申请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明确意见,向所在街道(乡镇)推荐;
3. 所在街道(乡镇)审查符合相关规定后,向所在地区县劳动就业部门推荐;
4. 区县劳动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完结审查汇总,并报送我行经办机构;
5. 各经办机构接件后做贷前调查;
6.进行审查审批,提出审批意见;
7.审查同意贷款后,借款人办理如下手续:
* 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和保险等有关手续。
8.发放贷款: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至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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