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批准了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包括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在内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的吸收合并计划。此次合并涉及这些机构的所有负债、业务、网点及员工,并要求在批复后六个月内完成,同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辽宁农商银行需就分支机构更名向地方监管机构报告,并完成许可证变更。
回顾历史,辽宁农商银行自2023年9月18日获得开业许可,次日即取得营业执照,标志着其正式成立。作为首个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辽宁农商银行注册资本达207亿元,拥有25个内设部门,下设一个营业部、27家一级支行和广泛的833个营业网点,全面继承了原沈阳农商银行与30家农信联社的业务。